来源:巷报
“国有企业改制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为配合国企改制,近日,省国税局印发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税收政策措施》,对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汇编。
转让全部产权不收增值税
新整理的税收政策强调: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另外, 国企改制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
在债务重组方面,税收政策规定: 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符合条件企业“免税”3年
在处理企业职工劳动关系方面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工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等,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
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税收政策规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记者 齐永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