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厦门财政总收入过160亿 地方级收入比增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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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1 11:44:33)

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8.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1%
本报讯 (记者)2004年的最后一天,从市财政局传来喜讯。2004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60.36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8%,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6%,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1%;上划中央税收92.16亿元,增长21.5%。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从全年财政运行情况来看,主要有5个特点:
1、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提高是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04年,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良好,1月份—11月份,城镇以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0%,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9.2%。经济运行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比往年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151.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1%。工业产品的产销率98.3%,比上年同期上升了0.1个百分点。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84.06%,比上年同期上升4.47个百分点。
2、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拉动着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在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的增量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三大税种增收明显。其中营业税收入24亿元,同口径增长19.2%;企业所得税收入11.8亿元,同口径增长29.36%;增值税收入16.9亿元,同口径增长20.8%。在企业税负总体不变或略有降低的情况下,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体现了我市经济自主增长和健康发展的机制已初步建立。
3、新的市对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良好。去年是新的市对区财政体制运行的第一年,市区之间按属地原则重新划分税源,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从全年体制运行情况看,市级收入增长17%,区级收入增长29%。新体制基本实现了市区两级共同发展目标。对于岛外经济发展薄弱区,市财政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除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建设外,继续安排3066万元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
4、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促进了出口贸易的高速增长。市财政通过采取压缩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5%等一系列办法,足额筹措资金,确保了中央提出的“新账不欠”的目标。我市安排出口退税3亿元,占当年新增财力的50%,高于增值税的增量。与此同时,财政、国税、贸发、海关等部门共同协作,清理历年欠税52.77亿元,落实了“老账要还”的承诺,缓解了出口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我市出口贸易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5、公共服务性支出保障有力。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要求,配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需要,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责任政府。2004年,市级财政对教育投入达3.7亿元,加快了教育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示范高中校建设,构建高标准职业教育体系;科技投入2.15亿元,扶持光电、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农业投入1.62亿元,改造了49个行政村自来水工程,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效应的发挥,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制定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税费减免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体系,足额发放70300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两个确保”的要求,安排低保资金2861万元,保障3万多名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
(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