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1994年以来一直是以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形式存在,没有上升为全国人大立法。在税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为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加深对增值税改革的认识,完善增值税立法,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研究院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专题研讨会,邀请来自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司法部门、企业、高校的代表以及律所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代表,结合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共同探讨增值税改革和立法的相关问题。</d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