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名家论坛》(第十八讲)

    710-712号三天下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在经院D309室为财政系研究生开讲税收法制建设的国际比较课程,这也是财政系《中国财税名家论坛》的第十八讲。将论坛与课堂结合,多次讲座组成一次内容完整的论坛给参加的同学耳目一新的感觉。财政系副主任童锦治教授主持了这次论坛。

在“税收法制建设的国际比较”的框架下,报告分成三块:税收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税权划分的国际比较;税收行政执法的国际比较,分别在三天里介绍。10号下午介绍的税收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首先分析了税收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包括它的经济基础、依据、特点、内容和逻辑渊源。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中国(中华)法系,印度法系和阿拉伯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构建在此基础上的税法法系有三种模式:宪法加税法典;宪法、税收基本法和单行税法;宪法加单行税法。在讲解中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对中国税后法律体系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中国税收法律体系建设的构想。

第二天的讲座围绕税权划分为主题。这个主题的实质是中央与地方税权关系。税权划分的理论基础涉及税权界定,税权划分方式,税权划分基础以及税权划分的基本原则和影响税权划分的因素。世界上中央和地方划分税权的模式有:税权分散模式,适度分权模式,高度集权模式。中国现行的税权划分状况要求在税权划分上作进一步改革。

第三天讲座的主题是税收行政执法的国际比较。老师首先介绍了税收行政执法的渊源,基本原则,内容以及同依法纳税之间的关系。在分析中国税收行政执法的现状后,他还提出了完善和规范中国行政执法的对策建议。

靳东升所长不但处于中国税收政策制定的中心,而且是世行的高级顾问,对中国税收政策的出台过程非常了解。童锦治主任高度肯定这次讲座的意义,认为这次讲座相当系统、全面,将进一步加深财政系学生对税收实践的了解,加深对已有税务理论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