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邀请山东大学副校长樊丽明教授在9月19日做了一场关于中国基础设施市场化问题的学术报告。在报告中,樊教授以精辟的视角、详实的数据和深刻的分析解析了中国的基础设施市场提供问题,在描述中国当前的基础设施市场供给状况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基础设施市场供给条件,提出了基础设施市场供给的计量分析,最后提出相应制度设计方案。
报告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在界定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樊教授在报告中采用了狭义的基础设施定义即指经济基础设施。这是基础设施的常用之义,也是报告中所采用的定义。我国的基础设施市场供给状况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20世纪90年代以后私人资本进入基础设施规模迅速扩大,但地区差异很大,经济发达、私人资本规模较大、整体市场化程度高的省市,基础设施市场化程度也高。2. 进入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既有境外私人资本,也有境内私人资本。从私人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的顺序看,境外资本先于境内资本。3. 私人资本投资于基础设施,后于制造业、房地产业、一般服务业而发展,现在已遍及交通设施业、能源设施业、环保设施业。4.除少数省市外,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投资于基础设施的私人资本量占私人资本投资总量的比重不高,在全部基础设施投资中所占比例也较低。
在第二部分中,樊教授认为中国已经具备基础设施市场提供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技术进步使基础设施排他成本低与非自然垄断的产品特性。2.基础设施存在供求矛盾:需求空间庞大但政府供给不足。3. 经济条件:私人资本规模壮大与投融资制度创新。4. 政府政策:放松管制与加大激励。
第三部分对中国基础设施市场供给进行了计量分析。模型选取内地各个省份非国有经济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地质勘探业、水利管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的固定资产投资(n)为因变量,以各个省份非国有经济投资总规模及市场化程度为自变量。回归结果表明非国有经济投资于基础设施与非国有经济的投资总规模和市场分配资源情况呈现正相关关系。
樊丽明教授在第四部分设计了中国基础设施市场提供的制度。这些制度创新包括:1. 收费制度创新2. 管制服务制度建设与创新。她认为:与其他方法相比,成本加成方法还是最为合理和可行的。建议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平均成本+合理利润为定价原则,实现基础设施运营的彻底市场化。考虑到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承受能力,可以采用级差和累进收费的方法予以解决,基本消费定量内的收费可按照平均成本定价,以保证居民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所进行的必要排放,不显著增加低收入阶层的负担,超过基本定量的部分从高收费,可按照平均成本加不同利润水平的办法。管制服务制度建设与创新具体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1.制定基础设施规划;2.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3.严格资质审查和招投标程序;4.制定必要的质量标准;5.制定收费(价格)监督制度;6.鼓励垄断行业间竞争;7.健全激励政策。报告后,樊教授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相关的问题,同学们也对樊教授的精彩报告和解答报以热烈掌声。
作为财政系开展的众多学术活动之一,《中国财税名家论坛》已经主办了第十讲。这有利于活跃校园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科研兴趣,开阔学生视野,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保持我系在财政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