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月博士论文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答辩安排

1、时间:12月5日(上午8:30);

2、地点:经济学院(见附件);

3、答辩前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格式自定)。

二、离校手续办理:

1、流程:图书馆— 物业管理中心 —医院保健科(只需公费生办理)—财政系

提醒: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前,必须先将论文电子版上传至:http://210.34.4.13:8080/lunwen/upload/default.asp ,然后把图书证及学位论文一本(自备)交到图书馆,方可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2、请尚未交清学费的同学自行到校财务处缴清费用,否则不予以答辩。交清学费后务必于答辩前将学费发票出示后方可答辩。

3、将各单位所出具的离校证明单及学生证一并交到系办211室处。

三、其它

1、学位论文中《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未签名的必须补签完整。

2、学位论文电子版需提交完整的学位论文最终版,必须含论文封面、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著作权等学位论文的全部组成部分并放在同一个文档,命名为姓名+博,例:杨某某博,发至:cjxy@xmu.edu.cn

3、登陆学生系统,进入个人学籍信息页面,点击右上角的修改按扭,将研究生期间奖惩情况、学籍异动情况、答辩情况等栏目的信息录入完整并保存;04级及以前的学生请登陆旧的学生系统修改学籍信息。

4、在校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于答辩前完成录入及审核(审核程序:通知导师进行网上审核并将刊物原件交至系办研究生秘书处审核),然后打印《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及奖励一览表》,该表由本人签字后交至系办211室;

5、提供一篇一类核心或两篇二类核心刊物上发表的经济学文章(必须是第一作者或是独立作者,文章必须以 “厦门大学” 署名)的刊物复印件一份(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文章)。

6、以上材料必须于12月8日前办理完成,否则影响学位授予,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