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财政系邓子基奖学金开始评定,请同学们将申报表在5月9日(周一)之前交给辅导员,逾期不候。系学工组将组织系学生会学术部同学负责算分及审核,基本确定名单后上报系里审核。
1.经系内讨论通过,从2008年开始,邓子基奖学金的申请仅面向我系本科生二、三年级,研究生一、二年级(已获得2015-2016学年校级奖学金、国家和国励奖学金,及以往获得过邓子基奖学金的同学均不得申请)。本次邓子基奖学金面向我系13、14级本科生,15、14级研究生。
2、奖励办法
(1)博士研究生2名,每名2500元
(2)硕士研究生4名,每名2000元
(3)本科生8名,每名1500元
3、评奖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修养和高尚的道德规范;
②业务学习刻苦认真,基础扎实,成绩优异;
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学研究,凡在厦门大学认定的一类或二类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参评。
4、具体评奖细则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和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并填报厦门大学财政系本科生邓子基奖学金申报表和申请表。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算法采用“学分绩点”,计算结果可以由教务处系统自动生成。本科生申报表中,智育分中的课程成绩分的计算依据,为在学期间的所有成绩,即入学以来到现在的所有成绩,不包括校选课(此成绩由学工组提供)。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和《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
申请表上所有项目和分数都要自行填写,学工组会再次计算和核对。所获荣誉称号及竞赛获奖需附证书复印件。科研论文和文学、新闻作品需附刊物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所有加分项目均需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所上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刻取消其评奖资格。
5. 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8年版)》(厦大人﹝2008﹞73号)以及《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9年版)》
表格请见附件。
财政系学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