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多出科研成果,保持财政学科在全国的重要影响,我系决定对学生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1、博士生在完成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所规定的在学期间发表两篇核心刊物论文之外,另发表在厦大人事处规定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上的学术论文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发表在核心一类刊物上每篇奖励800元,发表在核心二类刊物上每篇奖励400元。
2、硕士生在完成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所规定的在学期间发表一篇公开刊物论文之外,另发表在厦大人事处规定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上的学术论文将给予奖励,标准与博士生相同。
3、本科生发表在厦大人事处规定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上的学术论文也参照以上办法给予奖励。
4、论文署名必须注明“厦门大学财政系”,方给予奖励。如果论文有多名作者,按人数均摊。
5、学生领取论文奖金时,应提供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内容的复印件,并将信息录入研究生院科研信息网页。
6、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7、本办法由财政系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财政系
2006.1
附件:
1、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05年版(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每年将根据CSSCI和CSCD收录期刊的变动实行动态调整,敬请关注。)
2、厦门大学已撤销的核心学术刊物目录
3、厦门大学关于核心学术刊物的若干规定